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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深夜书屋 > 第七十一章 我要!

第七十一章 我要!(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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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家学渊源,虽说曾做出过为了自己活命而将家族基业直接丢下的败家行为,但要论起权谋手段以及对权力规则运转的洞悉,这些,可都是浸润在骨子里打从娘胎出来就自带的。

没办法,

他要捧上位的是安不起,而不是他自己,又或者是赢勾。

若是他自己,直接在这儿住下,根本就不用去谈论什么交椅的事儿,直接就能取代先前菩萨在地狱的位置了。

若是赢勾,哪怕是现在虚弱的赢勾,赢勾在那里,也没人真的敢去真的试探他到底恢复了几何,至少,底气,在那里摆着。

但安不起……

说实话,

可能对于诸位常侍以及在场的阴司真正高层一众来说,

安不起,嘶呐锅?

毕竟,安律师的名气只局限于中下层,而且还不是什么好名声,实力嘛……那就更别提了。

所以说,捧一个英明神武的人上位,你只需要在一开始时推他一把,他自己就能把这道儿越走越宽。

其实,并不算难。

真正的地狱难度在于,你得把一头猪推上位,还得保证这头猪能够把位置坐得稳稳当当的。

安律师当然比猪优秀,

但在老道这个层次的人眼里,

安律师约等于^(* ̄(oo) ̄)^

既然答应了那位书店老板做这场交易,

总不能自己把人家送上去之后,

自己转头一走,安不起就被人直接砍了,头颅悬挂在了城门楼上开始随风摇摆。

而且,安律师比猪优秀的地方就在于,你要是就这么聊聊天谈谈话在睦邻友好氛围的引导下就给他腾出了位置,

他安不起,是打死都不敢坐上去的!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答应人家的事儿,也没必要去刻意缩水偷懒什么,否则反而不美。

外加,

离家千年,

地狱早已物是人非,

前人故事早已在风中零碎,

老道觉得,自己需要做点什么,让府君一脉的威望,在地狱万鬼心中给重新刷新一遍。

可能,还有这么多年的沉寂,自己的手,也有些发痒的缘故吧。

紫金神猴,

直接上天,

怼上天幕上的一只眼!

搬山猿猴冲向了常侍之中的一位,势如山崩!

赤尻马猴则冷笑着身形一闪,刹那间就出现在了五官王的身后。

九常侍中,杀一个,是为了立威!

剩余阎罗中杀一个,则是为了立戒!

至于那些老菜帮子选其一开宰,则是为了立规!

其实,总结下来一句话,

本府手痒痒了,想打架,想砍人,

咋滴?

这三尊神猴,自然不是真正复生了,但它们都曾将遗泽送与这小猴,确切地说,是老道在此时以自己的大神通,将这三尊神猴给“激活”了。

有老道的加持,

这三尊神猴纵然不能恢复到以往巅峰水平,

但短时间内,也能挥洒出个七七八八。

唯一遗憾的,可能就是这小猴子,还是太小了,若是等其成年,三尊神猴的遗泽再被其吸收融合;

啧啧,

搬山恐怖之力,赤马狡黠之智,紫金不灭之躯,

想想,

都会让猴觉得恐怖!

但也正因为天赋被加得太高太高了,外加小猴子本身就是功德猴儿转世,等于是别的正常猴子,几年就能成年了,它,得花费比别的猴儿多十倍数十倍的时间才能成年。

在成年之前,就只能拿来当个信号发射器了。

紫金神猴雄威震天,直接冲入了天幕之中,选择了一只独眼,直接一拳砸了下去。

此时,其余看热闹的老菜帮子几乎在同时选择了退却。

反正人家说了,就杀一个,行,你就杀一个吧,转盘转好了,自家没中彩,自然不可能会去为了那个中彩的兄弟大家一起同舟共济了。

对于他们来说,稍不留神,心脏多跳个半拍都是一种天大的罪过,还想让他们出来帮人打架?

那位也不晓得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太背的老菜帮子被紫金神猴直接从虚空之中抓出了本尊,赫然是一具身上泛着金色的骸骨。

这骸骨有些年头了,当年据说是人间一位部落勇士死后骸骨产生灵智所化,不同于僵尸,他属于骨妖一类。

至如今,这一身骸骨早就彻底转变成了金色,然而,这金色之暗淡,非但没有熠熠生辉之相,反而给人一种死气沉沉之感。

“孽畜,尔敢!”

“砰!”

紫金神猴,懒得和其多哔哔,外加它现在,其实也没有哔哔的功能。

这得让下面的老道给他们开个权限。

但对于老道来说,

打架就打架,专心致志地打,瞎比比什么玩意儿?

“砰!”

“砰!”

“砰!”

天幕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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