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呀,这叫有借有还。
大家都不是昧着良心的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能愉快的做朋友。
程依然对她投过去一个白眼儿,其实买那些东西还不都是看在孩子的份上,于是他说道:“那些东西也都是我给小思亦买的,要是你自己买东西,我才不给你付账呢。”
其实这话也只不过是说说而已,人家也不会要他付账,人家买东西也不是付不起钱的人,反正他们几个人的家世都相当不错,家里都有一个有钱的老公,所以她们几个形成了一个自己好友的圈子,跟上流社会的那些贵太太的圈子又不一样,那些贵太太们聚在一块儿只知道讽刺别人炫耀自己,而他们是真心把对方当成好朋友的,当成倾诉的对象,在一起玩耍的时候也更加开心。
所以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什么样性格的人就喜欢跟什么样性格的人聚在一块,他们几个人都是性格比较耿直,又没有那种花花肠子的人,虽然在一起也经常开玩笑,不过以他们之间的熟识程度,玩笑还是开得起的。
没过一会儿,林菀很快就找到这边来了,这里他可是比任何人都要熟悉,以前卫律之还在国内的时候,他可是经常来这里吃饭呢,现在卫律之出国也有两年多了,他们两个人再也没有见过,联系也很少。
所以这两年他没有来过这里,今天再一次来到这里,还让她觉得挺惊讶的,以为当初卫律之走了之后这家店也会跟着败落,没想到现在还是如此的繁荣,他来的时候看见店门口人来人往,可见生意不错。
找到了程依然他们所在的那个包厢,大家都站起来表示欢迎她的到来,弄得林菀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赶紧招呼大家坐下,红着脸说道:“干嘛呀这是,搞这么大的阵势,弄得跟领导巡视似的,赶紧坐下吧,我都饿死了,点了什么菜呀?”
桌子是四方桌,姜妍抱着孩子站了一方,程依然跟自己的儿子占了一方,苏念独自一个人坐在一起右方,林菀顺理成章的就坐到了左方的那个位置上,刚好一桌,都能够凑齐一桌麻将了。
林菀也是不客气的,大家都这么熟了,今天早晨匆匆忙忙的赶去公司,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忙了一上午了连口水都没有喝上,这会儿又赶了这么远的路,虽然是冬天,但是外面的太阳也很热,晒她的脸蛋看上去红扑扑的,跟抹了胭脂似的。
林菀坐下以后,拿着筷子就开动了,她现在已经饿的不行了,一头牛都能吃得下,伸手就在那盘红烧狮子头里面一戳,用筷子夹了好大一块肉下来,放在自己的碗里,很没形象的吃着,一脸满足的模样。
程依然劝她说:“慢点,慢点,又没有人跟你抢!你怎么跟监狱里放出来的犯人一样,八辈子没吃过饭呐。”林菀的不顾形象让程依然觉得不可思议,这人是有多饿?那感觉恨不得把碗都塞进自己的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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