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窝在他的怀里,呼吸时空气里都有着属于他的气息,淡淡的,却是让人安心又让人心跳的男人味。
顾熙宸解释说:“我父亲就是军人,自己十三岁破格入伍,十几年的部队生涯,军魂入骨,军装难脱。”
这一身橄榄绿,是他所有的光荣与骄傲,他深深地为之自豪。
秦梦雪便笑了,笑得很开心:“那就好。”
不论他以后的成就如何,走到哪里,至少,这是他喜欢的,他想要的。
上一世虽然他成就斐然,更是被全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喜欢和敬仰,但,只说离开部队的原因,恐怕就是他这一生永远的痛。
她总算是不用愧疚,不用觉得是遇到了她,才改变了他人生原本的轨迹。
现在好了,既然他喜欢,也愿意,那么,不论以后如何,有她陪着,两人一起努力一起闯。
应该比他前世孑然一身孤独前行的好。
顾熙宸反倒不解了:“好什么?”
秦梦雪笑:“你喜欢留在部队真好。”
顾熙宸好笑道:“不喜欢部队,不喜欢这身军衣,我为什么要入伍啊?”
华国的兵役又不是强迫制,并不是所有男人都必须服兵役的。
他喜欢当兵,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
广告位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