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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这个神仙有点彪 > 第359章 镇魂军

第359章 镇魂军(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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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如此冷饭,我真是很难下口,但也架不住林菲菲的热情邀请,非要让我动第一筷子,我没办法,只得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

凉是真凉,冷是真冷,开始那几口,我还有点不适应,但我很快就发现只是我的意识不适应,我的嘴巴还是很友好的,毕竟我现在已经被阴气所笼罩,也算是大半个小阴人。

几筷子下去,我就逐渐适应了他们这饭菜的温度,味道比凡间虽然差了点意思,但是在这种地界,还要啥自行车,能吃上这么几个硬菜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六道菜上完,老板又送了两道菜,还跟林菲菲一起拍了合照,说回头要将照片放大后裱起来挂在店里当招牌用。那两个小服务员刚开始还不好意思,只敢在远处偷拍,到后面才鼓起勇气走上前来,问林菲菲能不能一起拍个合照。

拍完照片后,其中一个小服务员就激动地感慨道:“哎呀妈呀,活着的时候都没能跟大明星合过影,没想到死了反倒实现愿望了,真高兴啊!还是死了好。”

几个月前还是在凡间四处寻找渣男复仇的东山鬼王,几个月后却在冥界成为了大明星,真是世事无常、瞬息万变,做人做鬼,都不能太急。

要是搁在凡间,这么硬的几个菜一上,说啥也要喝两杯,可是林菲菲不会喝酒,我自己也没有那个欲望,更何况我一瞅见那白酒杯里的冰块就不想下嘴。

吃完饭,一结账,要五千冥币,出去后我忍不住问:“菲菲,那老板是不是看你是大明星,故意黑你的,一顿饭要五千多?”

林菲菲笑道:“这价格还可以了,冥界的饭店都是这种档次,动辄就要三五千冥币。”

我愣了下,那才意识到这里的货币是冥币而非人民币,人民币和冥币的比例是1:1000,也就是说,在凡间买一块钱的香火,到了冥界就成了一千块,这顿饭吃了五千,折合成人民币也就五块钱。

想到这儿,我笑道:“不好意思,过的有点乱。那折算成人民币只有五块钱的话,那不贵,在凡间也就刚够一顿早饭。”

林菲菲笑道:“烈火,我说不贵,是相对于我的收入来说的,实际上这五千冥币都够一个鬼魂一个月的工资了。比例是那么个比例,折算是那么个折算法,但是人一年才能上几次坟啊?比较有心的老百姓,一年也就上三四次,清明节、七月半、十月初一、春节,对不对?每次买多少香火呢?几刀纸,几炷香,也就二三十块钱的事,就算每年上四次,每次花三十,一年一百二,到了这边,也就是120*1000,十二万,对吧?”

我点点头:“十二万,听起来还真不少,毕竟凡间年薪十万以上的还在少数。”

林菲菲道:“听着十二万是不少,假设那十二万不必先拿去还债,平均分到每一个月也就是一万块,对吧?那么你觉着他会舍得花五千去吃一顿饭么?”

我恍然大悟道:“看来无论是人民币还是冥币,它的价值都是对等的,只不过凡间可没有多少这种动辄就要三五千的饭店,就算是有,也不是给普通老百姓开的。”

林菲菲道:“其实不止是饭店,冥界各类店铺的门槛都很高的,普通鬼都消费不起,知道为什么这样么?”

我说:“为了刺激众鬼的欲望?以此来让他们拼命干活?

林菲菲摇头道:“那倒没有,只是单纯的来压制他们的幸福指数,不让他们太过容易地享受到这些快乐,否则他们会把冥界当成养老地了,在这混个几百年再去寻找出路。”

这倒也是,这里若是太容易就享乐的话,那些鬼们恐怕真有不愿意去投胎的。

这些鬼要想下个馆子,买件衣服,恐怕得攒很久才行,这当然也不错,最起码还有个盼头,有点像我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那感觉,我爹说他们小时候一年到头,累死累活干上三百多天,到过年才能买件新衣服,吃顿饺子,但那时候,大家就只盼着过年。

人也罢,鬼也罢,只要有个盼头,就能继续往前走。冥界统治者将这一手也是玩的明明白白,让他们能看到肉,又不让他们轻易吃到肉——当然了,这主要是针对广大劳苦众鬼,像林菲菲这种有钱鬼是不受限制的,毕竟他们是缴税大户,为冥界gdp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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