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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娜出事以后,萧小天和刘莉是查访过一番有关程春娜的事情的,知道这妮子今年刚满十八岁。≥≧程春娜的家庭条件似乎不是很好,不是很好到几乎可以用窘迫来形容。这一点从程春娜那骨瘦如柴的身体育状况来说,一眼便可以明了。虽然来到三鹿市以后生活条件有了比较大的改善,但这妮子总归还是一个生活很细的人,舍不得多花钱,总体来说,也算一个骨感小美女,却无形中适应了现代都市的一个小潮流。
萧小天起初还纳闷,这样一个女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每一件都价值不菲,虽然多少有些过时,但毕竟还是一身名牌。后来才知道原来大部分衣服都是她那个亲戚程蝶衣穿剩下的。程蝶衣身体福,一百一二十斤的体重——不是,是那些衣服突然之间就变瘦了,不太适合程蝶衣现在的身材,所以才忍痛割爱,让给了程春娜穿戴。
据萧小天和刘莉收集到的消息所知道的,程春娜在三鹿市并没有其他的亲人,除了程蝶衣是她现在唯一的依靠之外,程春娜的社交圈子很小,一般情况下除了上班时间之外,都是眯在程蝶衣的家里,很少出门。
因此在程春娜出事之后,萧小天以及那些药品营销公司的员工在听到程蝶衣说“我没钱”这三个字的时候才感觉到出奇的愤怒,一个孤身在外刚刚成年的女孩子遭受这种待遇,很多人母性大,就算刘莉不把程蝶衣开除出去,恐怕在药品营销公司内部员工之中,程蝶衣也很难有立足之地了。
现在萧小天听庞诗源说这程春娜居然被她的“男朋友”接走了,更是一片狐疑。且不说这程春娜什么时候有了男朋友,问题是这位有着“男朋友”身份的人,在程春娜出事住院的开始,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要等到出院的时候,才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突然接走了程春娜呢?
“你确定是程春娜的男朋友接走的她?”
在庞诗源的院长办公室里,萧小天大大咧咧的坐下,转眼又站起身来,趴在宽大的办公桌上,隔着桌子对庞诗源问道。
庞诗源眉头一拧,道:“大师,你这是信不过我这个老头子了?别的不敢说,这说谎的本事,我还真没有学会。”一边说着,愤然拉开抽屉,取出程春娜的病例,扔在萧小天的面前。
萧小天扫了一眼,病历上并没有提供什么有用的消息,甚至出院要求也是程春娜自己提出来的。出院签名上也没有那个所谓男朋友的签字,同样是程春娜的手笔。
“这能说明什么?”萧小天把病例随手丢在办公桌上,不解的问道。
程春娜已经出院,这里已经没有蝙蝠的什么事了,那小子难得清闲,早就辞别了萧小天,滚回他的那个破仓库睡觉去了。似乎只有睡觉,才是蝙蝠最大的爱好。当然,在排除了杀人以外。
蝙蝠自己说得好,杀手杀手,最重要的有两件事,一个是杀人,在一个是杀人之后的休息。为了能随时保证身体的全胜状态,随时的大量的休息,是必不可少的。萧小天被他一番歪理说的连连点头,这才自己一个人跟随庞诗源来到他的院长办公室。
庞诗源起身关上房门,然后走回来坐到萧小天的身边,神秘兮兮的道:“本来我说我来负担这笔医疗费用的,大师你知道,我虽然是院长,但也不能以权谋私,所以我准备动用自己的私房钱,只要能帮大师一点小忙,嘿嘿,大师随便教会我三招两式的,还怕他王老贼不成?……可惜,没用的上。那个程春娜出院的时候,自己结清了医疗费用,总计八千六百二十三元。我是说,这笔钱应该不是她自己的吧?”
除了那个男朋友,还真是难以想象连程蝶衣都不准备替程春娜掏医药费的情况下,还有什么人肯拿出这笔“巨款”来。
但是据蝙蝠所说,程蝶衣在被蝙蝠“吓死”之前,送来一个厚厚的红包。萧小天直觉判断那里面装的一定是人民币。
“也有可能是程春娜自己的钱。”既然程蝶衣已经送来了,程春娜花掉它也没有什么不妥。
“可是,那个男人我见过。”庞诗源爆料道。
庞诗源回到医院的时候,正见到那个男人和程春娜并肩从医院里出来,见到庞诗源的时候似乎还有意躲闪,不过越是这样,越令庞诗源感觉到可疑,顺便还多看了两眼。
“你认识?那你不早说?!”萧小天差点气得给他掀了桌子,这个消息比较重要,这老头果然很沉得住气,绕了个大圈,也不知道这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你要是早些说你认识,岂不是省下许多口水。
“可惜我不能告诉你,我有条件。”庞诗源笑的很是开心,原本就皱褶不少的脸上,皱纹更加的深了。那奸诈的笑容,怎么看怎么觉得像是一只老狐狸。
对付老狐狸,最好的办法就是顺着他。萧小天想都不想说道:“说吧,什么条件?”
“那给王老贼治病用的手法我不学了,我就学你那天用的那个穿花手。王老贼都没你使得这么顺溜,学会了这个,肯定能压制他一头。嘿嘿。”庞诗源开心的笑着,就像一个现了什么新玩具的小孩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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