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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都市捡漏王 > 第111章 那也叫险胜?

第111章 那也叫险胜?(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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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瘦金体,天骨鹤体是这种字体更为霸气的尊称,严格来说也是瘦金体,但却是比普通瘦金体更加出彩,要求更高,同时也更让读者喜欢。

天骨鹤体是宋徽宗的巅峰之作,宋徽宗在40岁的时候,书法达到了巅峰,完全摆脱了传统书法的束缚,由年轻时候的锋芒毕露,演变成了八面出锋。

如果说瘦金体仅仅是得其形的话,那么达到巅峰的天骨鹤体,就是已经是成神了,后来的人,无论如何都写不出来这样的字。

但偏偏眼下就出现了一个。

这神秘青年,充满了神奇色彩,到底是怎么的天赋和领悟,才能写出跟宋徽宗一样的天骨鹤体来。

“运笔飘忽快捷,笔迹瘦劲,而且八面出锋,肯定没错了,是天骨鹤体。天啊…真没想到,老朽有生之年,竟然还能看到有人能写出这种字体,真的是死而无憾了。”

这一番话,如果出自普通人,倒是没什么。

但偏偏出自锦城书法协会会长江风之口,虽然江风的地位还比不上冯天宇,但在书法这一块的成就,是高于冯老的。

所以,他这番点评,已经是最高评价了。

“天…天骨…鹤体,不可能吧,这怎么可能。”

孙毅傻眼了,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偏偏就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

“哎…我们输了。”

古杨风已经被陈三顺彻底折服了,连天骨鹤体都能写得出来,这人高深莫测,到底是什么人,他也很想知道。

“不知道小哥师从何处?”

古杨风试探道。

陈三顺笑了笑,道:“自学成才,无门无派。”

“哦,不说就算了。”

古杨风觉得,陈三顺是不想说,哪里能自学成这种程度,骗谁呢。

原本江风也想这么问的,毕竟冯秋生刚收人家为徒弟,还没开始教呢,这手天骨鹤体,肯定不是冯秋生教出来的。

连冯老都不会,谁能教?

但见陈三顺拒绝回答,他也不好多问,免得等会人家也拒绝了,会很尴尬。

“冯老,我们还有点事情,先走了,后会有期。”

古杨风说罢,给一旁的孙毅使了个眼神。

孙毅有些不服气,但师父要走了,他也不能在这里待着,跟着灰溜溜地离开。

“古杨风,你记得喔,明年别来了,否则,我会放视频作证据,然后驱赶出去!”

冯秋生还不忘嘲笑一阵。

“行了,人家已经走了。”

冯老提醒道。

这儿子有点失大家之风了,别人无礼是别人的事情,但自己不能无礼,要不然,跟人家有什么区别。

冯秋生见老爸提醒,倒是没有继续,而是看向了陈三顺,走了过去,笑道:“三顺,可以啊,果然是什么都懂,之前我还以为你开玩笑呢,现在发现,你还真的是什么都懂。”

“呵呵,正好书法更懂一些,所以,险胜!”

陈三顺谦虚道。

“那叫险胜?压根就是完胜好吧,这么跟你说吧,懂些瘦金体的人,华夏估计有上百个,但天骨鹤体的,目前就只看到你,当然,还有一个就是北宋皇帝宋徽宗。”冯秋生道。

“原来这么少人懂啊,我还以为挺多的呢。”

陈三顺故意道。

这手字,花了他二十年,他进龙王墓的时候,已经是三十八岁了,也就是从十八岁开始练的字。

因为天赋异禀,而且师父传授他静心诀,能把心境沉稳下来,经过长年累月的感悟和练习,在三十八岁那年,他的书法终于从瘦金体,升华为了天骨鹤体。

所以,这一手字并非轻易而来,而是花费了他很多心思,但这些,他肯定是不会跟别人说的。

“哪有,目前就你一个。”

冯秋生竖起大拇指:“真心了不得啊。”

这时候,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三顺小友,我是锦城书法协会会长江风,老头我想…买下你这幅字,不知道可否割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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