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里的书信,被他在心里读了一遍又一遍。
那样有才情的女子,未见其人,光是从她的书信,便可知其有多耀眼。
他亲眼看着,曾经是百夫长的宋巍,将身上仅有的银子,给那边小宅子里不怎么说话的姑娘,置办了最耀眼的行装。
回来后,不止一次的跟兄弟们炫耀,那姑娘终于肯正眼看他,终于答应,收下他送去的衣裳。
那段日子,不止军营里的兄弟们知道他有一个天仙似的心上人,就连军营里养的狗,都因为那姑娘对他的认可,而得了宋巍一块连筋带肉的骨头。
可见,能讨得那姑娘欢心,当初的宋巍有多激动。
赵同低着头,回想着自己,曾一遍遍,一句句的向宋巍复述,解释,那姑娘托人送来的书信,到底是什么意思。
姑娘的来信,总是很短。
明明没有一个字是表情达意的,可字字句句却无一不在诉说着,她对宋巍动了心。
她沉溺在了宋巍毫无保留的一腔爱意中。
宋巍的字,是他手把手教的,宋巍的第一封信,是他口述,自己替他执笔润色的。
自己就像是一个沉浸其中的旁观者,旁观了那女子对宋巍,从一开始的冷静克制,到最后的蓦然情深。
宋巍也不负所望,他拿着木棍在地上一遍遍的练习,一遍遍的读,写,念。
无数个夜里,哪怕是睡梦中的梦话,都与学习有关。
就怕那女子嫌弃他粗鄙,嫌弃他是个粗鲁的武夫。
自己痛失所爱,站在宋巍的处境,也曾感同身受。
不遗余力的为他出谋划策,为他殚精竭虑,只为了他那赤忱毫无保留的感情,能得一个圆满。
他就那样陪着他,看着他认字越来越多,官职越升越高,最后,终于得偿所愿,娶得了那个天仙一样的姑娘。
广告位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