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下来,盛叶文吃的面不改色。
薛绯烟看的疑窦丛生。
常丰伺候的心惊胆战。
奶母观望着心花怒放。
起初她还觉着奇怪。
公子怎么好端端的,给屋子里添了个丫鬟。
莫不是什么狐媚货色,过来勾引他们家二公子的。
没想到,竟然是个宝贝啊!
能哄得二公子,连最不喜欢的药膳汤,都喝了个精光,小娘看见了,定然高兴的很。
奶母心里头盘算着,她一会儿就去,同小娘说这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盛叶文吃饱喝足,放下碗筷。
常丰又开口道:“姑娘,我们公子用完了餐,要漱口、净手、用茶。”
薛绯烟:“……”
丫鬟们端着托盘,站成了一排。
上面备齐了漱口盅、净手用的铜盆,里面泡着玫瑰水,备好了用香薰过的,干净的帕子,还有一杯刚刚沏出来的云雾茶。
真的是作孽啊!
该死的薛楚,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把她打晕了,带到盛家来?
下次若是在看见他,她不骂死他,她就不叫薛绯烟。
薛绯烟咬着牙,一样一样的,将盛叶文伺候的妥妥当当。
奶母细心的观察着薛绯烟的举动。
竟发现,这姑娘虽然穿着一般,看起来,就像是个乡野村姑。
可那服侍主人的手法,却比她们家精心培养出来的丫鬟们,还要专业。
这又让她犯了疑。
这姑娘,莫不是公子从什么豪门大户里头,偷摸物色好的丫头?
如今穿着这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谁知,盛叶文享受完了饭后三件套,又开始找茬。
他看着薛绯烟,横挑鼻子竖挑眼。
“不是让你去换一身衣服?怎么还是这一副穷酸样子?若是叫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这苁文苑里头,养不起婢女呢!”
薛绯烟识趣的点头附和。
“是呢是呢,奴婢也觉着,这一身衣裳,实在是配不上在公子您这高贵的院子里头待着。”
又想着回去?
盛叶文冷哼一声,“常丰,你怎么办的事?”
常丰委屈。
他也想安排那姑娘去换衣裳,可您总得给人家姑娘空出些时间来不是?
常丰抬手,召来了方才端着漱口盅的婢女,“你,赶紧将她带下去,好好拾掇一番,再带到公子跟前儿来!”
那婢女好声好气的说道:“是呢,可是常丰大哥,这姑娘看起来身量小,奴婢的衣裳,她只怕是穿不上。”
薛绯烟看了那婢女一眼。
她认得这姑娘。
前世,她嫁给盛叶文冲喜的时候,这姑娘可是个刺头。
她叫细绒,是盛家的家生子,因着自家爹娘,都在盛家统领着院子,她便飘飘然的,掂不轻自己的斤两,总想着能飞上枝头,更进一步,嫁给盛叶文做妾,那也是好的。
那时候,她见着她一只肖想着的盛叶文,终于娶了妻,可娶的,却不是什么豪门大户家的千金小姐,而是一个山野村夫。
她心里头的天平,彻底失了衡。
一个山野村夫都能嫁给二公子做夫人,她凭什么连给公子做妾,都被人笑话是妄想?
那个时候,细绒可没少给她穿小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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