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也就几个哈桑潜入进来过,被雷恩及时清理掉了,城堡内几乎完好无损。
“是吗?英雄王,我还以为以你的脾气,一定会这都是杂修住的地方,和乌鲁克的宫殿根本没法比,简直不堪入目。”
雷恩在前面领路,听到身后两位王者的对话,面带微笑地补充了一句。
金闪闪轻哼一声,倒也没生气,他用手摸了一下身侧光滑的瓷砖:
“本王承认,这个时代也有一些可取之处,比如建筑材料种类比古代更多。
现代的一些建筑物还是有点看头的,色彩和造型更丰富,不乏令人眼前一亮的设计,确实很美观,也值得赞叹。
可惜,挤进了很多不三不四的杂修和蛀虫在里面,破坏了建筑的美感。”
雷恩强忍住没笑,前面的话其实还好,比较客观,但后面又回到了杂修上,应该说不愧是金先生的风格。
闪闪其实并不是完全不讲道理,但他唯我独尊的性格,和从来不顾忌别人感受的说话态度,令他显得很难沟通。
如果作为事不关己的旁观者,听金闪闪怼别人倒没什么,也许有人还会觉得很有趣,觉得他非常有个性和魅力。
距离产生美,但当你真的站在他的面前,那就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了。
试问有人当着你的面,骂你是不三不四的杂种,你这种蝼蚁,都不配看他一眼。
谁受得了?
别说翻脸,不动手揍他都算脾气好了。
“好吧,英雄王,你要不提杂修两个字,应还会更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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