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勉勉强强可以用上班上的精神失常记忆错乱来解释。
但我的感官和反应速度忽然变得灵敏无比。
就好像是开了三倍速的闪电侠一样。
往往别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整个人就已经杵在那里了。
也不是说我不能够武功高强,身手敏捷,可是有时候意识还没跟上,身体就开始动作,总是会给人一种诡异的非人感。
就比如今天早上在公司。
有个女同事站在楼梯口马上就要摔倒了。
在她往身后倾斜了才十几度的距离,我的大脑就已经预判了她摔倒并撞到后脑勺,必须要送进医院的严重后果。
于是在她自己都还没意识到的情况下,我一个健步冲了上去,库库爬了好几层阶梯,把人公主抱了起来。
讲道理,女生公主抱女生是完全没问题的对吧?
看见有人要摔跤,我冲上去见义勇为,也是功德一件对吧?
那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问题在于,她身边站着一个男人。
由于我的动作幅度过大,在那一瞬间,把他的头发扬了起来。
一团柔顺浓密的黑色假发飞出了三米之外,掉到了楼梯口。
露出了锃光瓦亮的头顶。
现在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了这边,准确的说,是他的头部。
毫不夸张的说,大厅都被光头反射的光照的亮堂了些,几乎可以闪瞎所有人的眼睛。
一时间,我甚至不知道该干什么。
更要命的是,这个秃头的男人是我的顶头上司。
他的眼神不知道往哪里放,我的也不知道。
他同手同脚地走到假发旁,捡了起来,若无其事地戴在了脑袋上。
“那个.......”
“啊?”
我指着他的脑袋,小心翼翼地说道:“戴反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把假发转了一个方向,重新戴在了正确的位置。
“铃木啊,等下来我办公室一趟吧。”
完蛋了,要被辞退后回家当无业游民从此堕落成完全形态的死宅了。
说不定还会疯狂熬夜打游戏,追番,看小说,大吃垃圾食品,作息紊乱,长胖二十斤,最后悲惨地死在自己的屋子里,直到尸体发臭被邻居发现了报警才会被抬走。
嘶........仔细想想,撇开后半段,前半段的生活好像是挺美好的........
而且我的身体也还不错,不至于那么容易挂掉........
“铃木!”女同事眼泪汪汪地扑过来环住我的肩膀,说道,“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就死定了。”
“我以后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当牛做马甚至给你当女朋友我都无所谓。”
我:“........”
“当牛做马就不必了。”
“那女朋友.......”
“女朋友也不必了!”
不要因为某人随手救了你就一脸很好骗地说要可以当人家女朋友啊喂。
你的钱就是这么被骗光的吧!
我头痛地拒绝了她的投喂和礼物,回到办公桌上死气沉沉地考虑该如何走的体面一点。
虽然这破班我老早就不想上了,但开店需要的钱还缺一大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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