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向东更是曾经作诗一首,说:“奴奴一见韦锦衣,从此天才变娇妻。”
不是的。
其实出身富贵的焦念奴,从生下来的那一天,就患有先天性的某种疾病。
这种先天性的疾病,让她的智商会永远停留在某个年龄段,才能让她始终保持着“童真无邪”的眸光和心态,不被岁月这把杀猪刀,在她身上刻下年轮的痕迹。
也许。
正是因为她绝不会被外界俗事所困,才拥有了堪称变态的超级记忆力。
她之所以无男不欢,除了一身天成的媚骨之外,还有个最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焦念奴和韦烈第一次之后的那种感觉,就像画师用笔墨,在一张白纸上画下了浓浓的一道。
让她牢牢记住了那种成仙的快乐,并渴望每天都能得到。
焦念奴,是个先天性的傻子。
但经过韦烈这么多年来,用各种巧妙的方式刻画她,让所有人都相信了,就是他把这个记忆力惊人的女人,给宠成了生活白痴!
韦烈有了听听后,为什么不要第二个孩子?
理由很简单。
继承了母亲的身材相貌、继承了父亲部分优秀基因的韦听,其实是一个万分之一的奇迹。
也就是说。
焦念奴如果可以生一万个孩子的话,只能有一个是正常的概率。
偏偏她生下的第一个孩子,就是这万分之一的正常!
这不是奇迹,又是什么?
韦烈哪儿还敢要第二个孩子?
韦烈从看到焦念奴的那个瞬间,就看出了她是个低能儿,却被她那双至纯的眸子,给深深的吸引,一脑袋扎进去后,就是一辈子。
但焦念奴其实是个先天性的傻子这个秘密,韦烈绝不会告诉任何人。
今晚。
从没有说过焦念奴是个傻子的韦烈,却对女儿说出了这个词汇。
听听愕然一呆。
却也没多想,只以为父亲终于肯承认母亲,是一个傻子的残酷现实了。
“听听,记住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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