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等了十分钟,一个值班的人来喊,电话打过来了。
陆冠杰也没用阿利,这次直接自己过去接电话。
“喂,我是陆冠杰。”
电话那边的耀东一听,笑着说:“Will哥啊,哪个马仔,这么上心?大半夜的你亲自接电话。”
陆冠杰这边点了根烟提神,吸了一口。
“是我女朋友阿敏的徒弟嘛,今晚刚从那边过来,一到元朗海滩,不走运,出了事,救人要紧。”
“原来是这样,阿敏的徒弟啊,那是不能有事,这算来,也是龙头的半个徒孙?……哈,我问过了,不是被边防警抓的。”
“……肯定是被山羊抓走了,听说他们死了好几个,不会善罢甘休,这样,我跟你走一趟,去找项叔谈!”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各个帮派总要平衡一下,小弟出了事,先找大佬谈,不会直接去交锋,那就乱了。
陆冠杰想了想,现在天快亮了。
“耀东,你知不知道山羊会在哪?我想直接过去,你也知道那个项叔,恐怕管不住那个死扑街,省的来回麻烦。”
耀东答道:“嗯,Will哥,你说的有道理,毕竟我都找过项叔一次,这次再出事,直接找山羊也没问题!”
“……我最近让我二弟一直在盯着山羊的动静,他有个据点,是个仓库,在……”
耀东说了个地址,并且说现在就让他二弟阿华去那里接应,一会儿在那等。
来回不过半小时,陆冠杰已经有了准确目标,这就是效率!
他起身,跟一旁紧张等候的几个人说:“有眉目了,应该是一个叫山羊的人干的,我现在就过去。”
“陆大哥,我也跟去吧!”钟民立刻说。
东莞仔也说:“我也跟着。”
他俩把李闯按住了,知道他担心,但是身上有伤,又这么劳累,留下等着就好。
陆冠杰看出这两个年轻人都不含糊,尤其那个讲广东话的靓仔,不简单。
“行,那你们跟着吧,飞刀仔,你再去开一辆酒店的车。”
陆冠杰上了自己那辆银色跑车,车子像一道闪电一般,在刚蒙蒙亮的灰色夜幕里驶了出去,后边这回有三辆车跟着。
元朗在新界的西北,山羊那个所在的仓库,位置其实已经差不多在屯门了。
陆冠杰车子开的飞快,四十分钟,就找到了地点。
前面路边有一个靓仔,带了五六个人等在那,见银色跑车过来,连忙挥了挥手。
天已经差不多亮了,陆冠杰将车停在这里,下去之后,打着招呼。
“阿华,确定人都在仓库吗?”
阿华是耀东的亲弟弟,毕恭毕敬的答道。
“Will哥,我找个生面孔的小弟刚才装作酒鬼去查探了一下,里面很多人啊,有二十多个。”
“……这个仓库是他们囤积走私货用的,三间相连,里面很大,他们情绪很激动,好像死了好几个兄弟,在说什么报仇。”
陆冠杰把黑色外套脱了,搭在开着车窗的车门上,只穿白色的背心。
直角形的肩露在外面,精壮的身子,双臂肌肉线条分明,手上开始缠绑带。
这是要火拼的架势啊,看来是动真格的了。
阿华心里不禁咂舌,上来就是个干!不愧是靓仔杰。
他也喜欢打拳,心里一向最仰慕崇拜的,就是帮内双花红棍靓仔杰了。
可惜Will哥经过各位大佬一致允许,毫发无损,已经退出帮派一身轻,现在只是个酒店业大亨,正经生意人。
尖沙咀的地盘就是人家亲手从13K手里抢过来的,退出帮派后,这地盘归了自己的大佬文哥。
就因为这,靓仔杰有什么事,不用龙头说话,文哥都全力罩着他。
但是说实话,人家有两下子,又有个绝顶厉害的女朋友,其实反倒是作为文哥在尖沙咀的背后靠山,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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