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金海去绒衫厂吃饭的频率越来越高了,而且常常是一个人去。
他尽量多买一些饭菜,这样能吃得时长一些;也尽量买好一点的饭菜,这样能引起别人的注意,至少可以释放出一个信号:他不是个穷鬼。
他想,白文一定也是个富家大小姐,这从她的穿着和气质上可以看出来,所以他也不想表现得自己太寒酸。
他想,赵小禹这两年挣了点钱,开上了桑塔纳,腰里别着大哥大,他家应该算是脱贫致富了,应该能和白文算是同一阶层了。
他想,得向赵小禹多要点钱,这个抠门货,一定又要让他打借条,一定又要翻来覆去地问他要钱干什么,该找个什么借口呢?
他想,最好能借用赵小禹的桑塔纳开开,可是他不会开,再说赵小禹也不会同意的。
他的饭吃得很不专心,边吃边东张西望。
终于有一次,他望见了白文,和他隔着好几张桌子,他没有勇气走过去。
白文的身边,坐着三个女工,可以看出来,白文不是个普通工人,因为她没有像那些女工一样,穿那种老气的蓝色工作服,而是穿着时髦的便装。
她在这帮土包子女工当中鹤立鸡群,仿佛领先整个时代。
金海心猿意马,又战战兢兢,他不知该用何种方式和她认识,该用何种方法捕获她的芳心。
他在想象着,假如赵小禹那个采花贼,在这种时候会怎么做?
他一定能把老套路,玩出新花样儿来。
比如,他会猛不防地站在女孩身后,在她的头上拍一巴掌,假装认错人一样喊道:你怎么在这儿啊?
又比如,他会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板砖,问那个女孩:美女,这是你掉的吗?
再比如,他甚至会直抒胸臆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嗨,美女,你应该感到荣幸,因为我喜欢上你了,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会成为我们婚礼上的誓词!
金海不乏想象力,这些桥段他也能想出来,可是却没勇气付诸实际。
当然,就算他付诸实际,也未必能收到同样的效果,可能还会被人家认为是神经病,甚至再赢得一个“变态”的光荣称号。
他不得不承认,赵小禹是有魅力的,也是有个性的,他的那些为人处事方式,只适合他自己,别人无法效仿。
然而,金海又想不出适合自己的方式来。
难不成,让赵小禹先把白文追到手,然后转让给自己?
这太他妈的扯了,比这本小说都扯!
不过,现在他完全相信,如果那小子出手的话,十有八九能成。
金海乱想着,见白文已起身,向着食堂门口走去了。
当门板挡住了那个美妙的倩影,金海的心里一阵失落。
后来,金海又在食堂遇见过一次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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