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一般百姓受伤害后,要想寻求法律保护,简直是做梦。你看看我求告无门,而凶手李仁勇逍遥法外,还不知将会祸害多少其他人!”
李超朗目中燃烧着不屈的斗志,抖索精神,对着王旭东打气道:“不要灰心,不要放弃,一定能有办法的!”
王旭东癫狂地笑着,无奈地指着国*徽道:“办法呢?办法呢?公检法机关,国*徽高悬,以示为人民守护公平正义。可对我而言,这就是个笑话!”
看着庄严的国徽,再听到公检法三个字,李超的心中蓦然一动,兴奋地道:“旭东,有办法了,公安局不立案,那咱们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华夏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根据这条,咱们不等不靠,直接向法院自诉控告李仁勇故意伤害罪!”
王旭东听了,没有一开始的兴奋,而是反复确认道:“李律师,这次行不行啊?法院会不会受理啊?不行的话,我都快绝望了。”
李超高举着拳头,大声地鼓舞道:“世上的事就怕认真!李仁勇自己犯了罪,都无所畏惧。咱们依法讨回公道,还怕他作甚!”
李超那昂扬的斗志激励了王旭东,他也振作起精神来,大声应了声“好”。
李超当即书写了一副刑事自诉状以及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驱车前往法院办理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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