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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其它同人 > 异世大领主 > 第一百二十六章

第一百二十六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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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默有些傻眼。然后想起这不是自己的房间,回头看向瑞斯,“衣服。”

瑞斯靠在墙上,单手托着下巴,笑得不怀好意,“我觉得,你这样子,挺好。”

“好你个头!”

宋默随手抓起一件东西就朝瑞斯丢了过去,瑞斯侧过头躲开,打了个响指,宋默身上的床单突然落地,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长裤,包裹在了他的身上,衬衫领口镶嵌着透明的水晶,一粒粒组成了梅尔斯家族的家徽。

袖子有些长,在手腕处收紧,并不会显得拖沓累赘。

宋默举起手看了看,衬衫的材质他没见过,穿在身上却很舒服。

“这是魔族独有的布料。”瑞斯走过来,帮宋默系上了衬衫的扣子,一颗接着一颗,都是用珍珠镶嵌而成,“和我想的一样,很适合你。”

“魔族独有的吗?”

“恩。”

指尖擦过衣领上的梅尔斯家徽,瑞斯的眼中闪过一抹隐晦的笑意,随即又取出了一枚蓝宝石领扣,宋默忙推开他,“我不用这些东西。夏天,热。”

“这上面有个小型魔法阵。”瑞斯干脆自己将领扣给宋默戴上,“可以降温。”

宋默不说话了。

整理好着装,瑞斯又打了个响指,根本不需要宋默动一动手指,洗脸刷牙一气呵成。宋默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瑞斯梅尔斯,居家旅行必备,杀人放火必须。

连忙摇摇头,什么乱七八糟的。

宋默早餐和午餐都没吃,就算肚子饿,晚餐也不敢吃得太多。两碗米饭下去,摸摸半饱的肚子,放下了筷子。

“不吃了吗?”

瑞斯也很喜欢米饭的味道,他还不习惯使用筷子,只能用刀叉,动作却十分优雅。和优雅动作相对应的,却是极不优雅的饭量。

宋默刚吃完第二碗,他已经五碗米饭下肚了。

“晚上不能吃太多。”

“哦。”瑞斯了解的点点头,让侍女帮他盛了第六碗米饭。

宋默:“……”

深吸气,他不和非人类比饭量!

睡了一整天,有了精神,宋默开始处理堆积的公务。瑞斯房间里的金子宝石,宋默没收进自己的库房,他最近被黑炎弄得差点神经衰弱,收礼,还是这么大的礼,有压力。

黑炎的宝石可以用糖果葡萄酒交换,瑞斯的金字……用他自己?!哪怕瑞斯说是白送他的,宋默也不敢相信。

领主大人已非吴下阿蒙,深知做人不能太傻太天真。

非人类的钱,不能随便收。

管家老约翰送了一壶茶到宋默的书房,房间中,宋默正精神百倍的伏案工作。

哈洛德送回的报告上详细讲述了卡里城现在的情况,死硬分子都被送回了奇萨王都,纳顿约什也识时务的将手中的权力移交,卡里城的居民对此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反应,整座卡里城,都已经在哈洛德的掌控之下。

当然,明面上还要打着纳尔逊的旗号,不过知道内情的人,全都明白,卡里城,现在已经改姓格里兰了。

“管家,地下商业街可以开工了。”

宋默放下哈洛德的报告,对老约翰说道:“我和罗德,加兰德都提过,他们对这个提议也很感兴趣。”

“还是由地精和侏儒设计建造吗?”

“恩。”宋默点点头,随即说道:“我已经有了腹案,具体怎么建造,我会和他们当面说一下。罗德和加兰德都会出资,另外,我还想和杰里斯谈一下,看他有没有兴趣。”

“精灵?”

“是的。我分了精灵那么大一块蛋糕,总要做点表示。我打听过了,精灵和其他种族做生意的渠道并不多,售出的商品也有限。其实,他们还有很多好东西,只是他们习以为常,不觉得有多稀奇,其他种族却会十分感兴趣。”

“精灵会有兴趣吗?他们不缺钱。”

“谁会嫌手里的金币多?”宋默勾勾嘴角,“如果他们真那么清高,干嘛还死守着葡萄酒和制糖的工艺?无非是为了垄断,多赚钱罢了。”

“这倒也是。”

“何况,等将来纳尔逊坐上了王位,我手里的地盘会是现在的几倍,再从老胡里安身上割点肉,我能建造的,就不是一条商业街,而是一座地下商业城!”

宋默越说越兴奋,“到时候,不管是什么种族,只要想做生意,愿意守规矩,都可以到这里来!沿街的店铺还可以出租收取费用,又是一笔收入。”

老约翰没说话。

宋默还在滔滔不绝,“或许还应该给那头大肚子龙送个消息,甭管他最近是发--情还是怎么样,肯定对赚钱还是十分有兴趣的。”

老约翰:“……”

想到就做,宋默之前已经有了腹案,又花了一夜时间完善计划,给两个矮人和黑炎都写了信,另外开始在领地里寻找杰里斯的踪迹,他觉得杰里斯应该没离开格里兰,只是躲起来了。至于为什么会这么想,低头看看左手背上的绿色花纹,领主大人撇了撇嘴。

就在宋默热火朝天的实施地下商业城的建造计划时,纳尔逊公爵的军队,终于和奇萨国王的亲军,正面遭遇了。

纳尔逊的自信,几乎在这场战斗中消耗殆尽。

看着自己的军队被国王军队打得丢盔弃甲,鬼哭狼嚎,在后方观战的公爵大人,脸色惨白。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身后的文官和几个贵族家族的代表,都听到了纳尔逊不断翻来覆去的说着这句话,想要提醒公爵大人应该想想办法,至少不能全军覆没,可公爵大人仿佛傻了一般,什么都听不到。

最后还是队伍中一个不怎么起眼的文官和纳尔逊说了一句话,才让纳尔逊冷静下来,“公爵大人,如果再不想办法,您就什么都没有了。”

“……”

“领主大人让我告诉您,格里兰的小黑屋,随时欢迎您。”

文官话落,纳尔逊公爵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抽--出长剑,大吼一声,亲自带着后军直接冲向了战场!被公爵大人身先士卒鼓舞的叛-军立刻斗志昂扬,虽然没能最终挽回败局,却也没有如对方指挥官所想的那样,一溃千里。

回到军中,几个贵族代表纷纷涌上前,赞扬公爵大人的勇敢,并在给家主的信中对纳尔逊今天的行为大加赞扬,也让老约什和老卡梅等人有了一个错误的认知:纳尔逊公爵,十分的勇武!之前的不靠谱,都是年轻人的血气方刚。

事实上,纳尔逊公爵为何会爆发出如此强悍的战斗力,大概,只有他自己和远在格里兰的领主大人知道了。

总结下来一句话:壮哉我小黑屋,威武霸气!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lofi,kkkkkkkk,甜宝宝2009,二牙,的霸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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