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在1635年(明崇祯八年)与郑芝虎在广东海上战斗时以渔网网住芝虎,在郑芝龙面前丢至海里,片刻后刘香也举枪自尽,成为最后一位被收服之海盗,为自1625年在台湾结义、曾经叱吒世界大航海时代风云的十八芝,谱上些许伤感的休止符。
国人与洋人对自己的祖先当过海盗这件事,态度截然不同。比如此时的英国法等国,就公开支持海盗行为,允许他们去抢劫别国的海船。
北欧人的祖宗是当年驰名海上的江洋大盗,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瑞典、丹麦的博物馆中,都客观展示出自己祖先当年当海盗的雄姿,挪威甚至还有海盗博物馆。这些国家的人有时会说到自己的先人是海盗,说这话时,没有一点不好意思,反而还有几分得意与自豪。
国人就不同了。与朋友闲聊,我讲到商帮与海盗的关系,总有年长的朋友告诫我,在公开场合讲商帮时,一定要避开这一点。其实大明的海商就是亦盗亦商。
陆地上造反抢劫的盗贼,古时称为绿林好汉,今天叫作农民起义。但若跑到海上,古今都称为海盗。在正统的中国史里,对国人当海盗一事,一直隐而不传。
徽商在中国十大商帮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号称第二商帮(仅次于晋商)。平时我们提到徽商,都说他们的四大产业是木材、茶叶、盐业和典当业,其中以盐业为主。
其实,徽商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产业,这就是对外贸易。政府允许对外贸易时,这是一个正经的行业;政府不允许时,就变成了走私。政府用武力镇压走私活动。走私的商人奋起反抗,就被称为盗。
明代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于是从事海上贸易的徽商就成了海盗。这些海盗中,最著名的是王直集团。中国人不忌恨陆上的盗,而忌恨海上的盗,所以谈起徽商。是从来不把王直及其外贸活动包括在内的。
王直是徽州歙县人,又名汪直,因为自知做海盗会连累家族,故而改名王直。他在与日本的贸易中致富,并加入了以许栋为首的海盗集团。当年浙江沿海的双屿岛成了对外贸易中心,其地位有如今天的上海。明政府用武力消灭了许栋以后,王直率部下数千人在日本长崎的五岛列岛建立了根据地,势力之大,到了自称“净海王”(后改称“徽王”)的地步。
他们向明政府叫板。公开从事走私活动——当然,从商与为盗是兼而有之的。在他们的指挥下,日本浪人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烧杀抢掠,被称为“倭寇”。然而,王直的本意是从商而不是为寇,所以,他有意受招安,当一个本分的商人。
他的徽州绩溪同乡胡宗宪对他实施了招安。但在他受招安以后,朝廷又背信弃义地杀了他。这不仅没有消除倭寇。反而使之蔓延开来,为祸更烈。
与海盗关系更密切的,是闽商,因为闽商的主体就是以郑芝龙为首的海盗集团,闽商的基本特征是亦盗亦商。
郑芝龙是福建泉州南安石井乡人,十七岁左右的时候投奔在澳门经商的舅舅黄程。来往于澳门、日本、吕宋等地。他不仅因此开拓了眼界,而且学会了葡萄牙、荷兰等国的语言,经商时兼做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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