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大家的信任感都很薄弱。
毕竟这个太危险了,谁都怕对方举报,像洛谣这样的人,应当每次去不同的地方,以免被人盯上。这也是洛谣不去镇里买卖的原因,镇里毕竟熟人多,难免走漏风声。
阿姨没再多说,背着竹篓里的东西连忙走了。
一边谢余看着洛谣收起钱,忙跟上去:“那些东西居然能卖四十三?”
他想了想,他一天好像吃了村里人一年的收入。
“不出奇,黑市上的东西本来就比平常的贵,再加上我们的东西好,最后就是城里人工资高。”
“工资?”
“嗯,像他们那些在厂里的正式工,一般都是好几十一个月,他们票又少,很多时候有钱都买不到吃的。”
谢余若有所思的点头。
原来村里人和城里人差距这么大,难怪大家都想往城里去。
“走,我们去吃饭。”
谢余跟着洛谣往外走,路上看见了不少手臂上别着红袖章的人,洛谣小声道:“那些人,就是抓投机倒把的。”
一路上,洛谣走到哪解释到哪。
而后,他们来到了国营饭店。
这个点还早,饭店里没什么人,洛谣想起这个年代的特色,点了红烧肉和一个辣椒炒肉,又要了两碗米饭。
谢余的饭量大,每天吃的不少。
这时候可没有什么服务员,菜做好了自己去端。
“你不吃?”
“我来的时候吃饱了。”
“……”
又是这句话。
谢余想了想,好像每次上山,她都没有吃东西,是看着他吃,不好意思这种心情,在心里面过了一下,就没了。
他拿起筷子,吃起了红烧肉。
白花花的大米饭,他以前只吃过一些米粒,哪有现在一大碗的,还有红烧肉,一口下去,又入味又软糯,几乎要融化在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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