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晴觉得女儿就是这点不好,太感情用事,她年轻的时候,可没有这么感情用事过。她年轻时也爱过人,就因为那人穷,碰到童爱国后,立马甩了初恋情人。
她开导道,“小颖,你别再想着他。妈觉得他就是一个渣男,见一个爱一个,还专爱那个得不到的。等他得到你了,也不见得会珍惜。男人如衣服,穿旧了,换季了,过时了,都要统统换掉,去买新的。”
“爸爸现在也不行了,你不一样跟着他。”童司韶呛她。
“你这孩子,怎么这样说你爸呢。那是你爸。”李春晴轻惩地拍了一下她的手。
“我不甘心。”童司韶将碗盅往地上一摔,整个人仰倒在床上,“凭什么那个贱人可以得到他,我却不行。”
“我就知道,你还是放不下他。”李春晴连连叹气,她还想说些什么,童司韶将身子往里一翻,面对着墙,不理她。
李春情不敢刺激她,只能低声说道,“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怕没有?你啊,为什么非要在这一棵树上吊死呢?”
“妈妈。”童司韶大叫。
李春晴见她真发怒了,不敢再说,安慰两句,退出房间。
她正要回房,却看到管家端着一食盘走过来。
李春晴连忙竖指朝他做了一个“嘘”的动作,两人走进李春晴的房间,李春晴才问管家,“你手里端的什么?”
“鱼子酱鲍鱼汤。”管家将托盘放到窗下的茶几上,托盘里有两盅汤碗,他拿出其中一盅放到李春晴面前,“你因为担心小姐,自己都没吃饭,先喝一盅养养胃。另一盅我是给小姐准备的。”童丽颖不喜甜食,他另外让人准备了她爱喝的鲍鱼汤。
“小颖刚刚喝过紫米粥,又发了一点脾气,还是别送进去,免得又惹她大发脾气。”李春晴用小勺搅得那盅汤,看起来没什么胃口。
管家有些意外,“小姐将甜粥全部喝光了?”
为了减肥,童丽颖戒糖戒碳水,不吃主食已经长达十五年了。就连最爱吃的冰激凌也是减脂版的。那味道,一般人吃不了。
“她现在用的是那个贱人的身体,不用减肥。”李春晴一想到这点,都有点妒忌女儿了。
童丽颖遗传了她的体形和基因,她们确实都属于丰乳肥臀水蛇腰大美人,但是她们也属于极易发胖的体质,随便多吃点主食和水果,体重就会明显增加。
李春晴年纪到了,微微一发福,体重已超过65公斤。
童丽颖以母为鉴,不但在饮食方面严加控制,也一直不敢放松锻炼身体。
不像童司韶,不是易胖体质,只要不暴食暴饮,吃什么都不会发胖。
管家有些疑惑地皱了皱眉,按理说,童丽颖已经节食那么久了,就算换具身体,一时也很难改变习惯。
就像一个斋戒之人,闻到腥味就会恶心呕吐一样。
李春晴喝了两口鲍鱼汤后,叹了口气,“小颖这丫头就是傻,还是对裴家那小子不死心。怎么办?我就怕她到时候不肯换回来,不肯跟我们出国去。”
管家安慰道,“没事,你出国的时候,先把肉身带出去,肉身带出去,就安全了。到时候,你直接烧了那张符,把小姐换回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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