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实际上就是凯撒的金手指了。毕竟,凯撒穿越前就只是一个普通人。如果真如斯巴达克斯所说的话凯撒自己可不认为自己会拥有这种百万人中才有一个的霸王色霸气。既然有了,那马很大可能就是自己的金手指了。
“不仅是这样,而且,”凯撒心里一动,调动了人身体里的另一股力量,向着右手传去。
随着凯撒的动作,凯撒有种感觉,自己的这只手可以打碎岩石。
不过斯巴达克斯就不是这样想了,他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眼前发生的事。
“我的天哪,竟然是武装色霸气,还不仅仅是霸王色。这种资质……”
“还有,”凯撒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脑部中一种神秘的力量正在苏醒,“这或许就是见闻色了。”
凯撒默默道。
“霸王色、武装色、见闻色,三色霸气吗。这个外挂看来还可以啊。”
“想不到殿下已经在这个年纪就能做到这样,真是天才啊。”这倒不是斯巴达克斯恭维凯撒,实在是凯撒的天资太强了。在整个世界上都是数一数二的天才,不,应该说是怪物才对啊。
“殿下最好不要暴漏你会霸王色霸气的事实。不然被敌人知道的话,回箱单的危险。”斯巴达克斯说道。
凯撒点点头。他自己都能想到如果被别人知道的话,那就会像自己袭来无尽的暗杀和阴谋诡计。
毕竟,天才始终是天才,而不是强者。天才只是有希望成为强者,但却不是百分百成为强者。
天灾、人祸,能让天才陨落的方法太多了。
“那么其他的几种力量呢?”凯撒接着问道,他希望可以有更多的惊喜。
“剑术,也就是剑技,是剑客所必需的。每一名大剑豪除了必要得体术霸气之外,就只有剑术了。但不要小看他们,单对单,剑豪是最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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