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楚换了身衣服,不像之前那么正式,一身随意的t恤,加上外边套着一件普普通通的小外套,下身是一条随处可见的洗的略微有些发白的牛仔裤,哪儿还有一点儿国际影后的样子。
不过,这样清汤挂面的楚楚倒是别有一番风韵,没有了那些光环和华丽的装扮,倒是多了几分邻家小女孩儿的清纯模样。加上她本身身材纤瘦,大开领的t恤正好将她那嶙峋的肩胛骨露在外头,人见尤怜。
“来了?”我对楚楚露齿一笑,可是就连自己都觉得自己笑得有些勉强。
楚楚把手里的小包丢给我,小嘴一瘪,走了进来,“好像看到我真来了,你有点儿不情愿么?”
“不敢不敢,小生哪儿有那个胆子啊?您是高高在上的影后,我只是尘世间一粒微尘,高山仰止仰之弥高啊。安妮小姐,能给小生签个名不?”我说着,将胸口挺了起来,“就签在我胸口,这件衣服我回头找人给裱起来,挂在客厅里,供来人瞻仰……”
楚楚轻啐了一声,“呸,你才被人瞻仰呢!”
我哈哈大笑,将手里的包给挂在衣架上。
“我这儿连口水都没有,要不我下楼去给你买点儿喝的吧。”
楚楚拦住了我,“别,还是我去吧,你这儿人生路不熟的,弄丢了国内不知道多少人该找我拼命了。”
“可是你出去我也不放心啊,到时候明天的各类小报上就开始频频出现什么金球奖影后私会小情人,这还算是好的,要是说金球奖影后包养小狼狗,我就亏大了……”
我一句玩笑话,没想到倒是让楚楚一下子变了颜色。我很快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虽然之前楚楚跟白大少之间不是那种普通意义上的包养,但是多少会有点儿让人犯嘀咕。这原本就是楚楚的一块心病,还担心以后有人会把这个挖出来。结果却让我一不小心胡说了一次。
可是这当间儿我也不好解释,这种事情就是装什么都不知道也许就过去了,越是一本正经的解释就越容易上心出事儿。于是我赶忙打个转转,喊了声“我出去买喝的,咖啡行不行?”然后就匆匆开了门溜之大吉。估摸着,回来的时候,楚楚应该可以调整好了。
下了楼,柜台里头的老先生似乎已经在打盹了。
我本来想要问问他那个外卖的stanrbucks怎么走的。不过看到他那副昏昏欲睡的样子,没好意思打扰他。
走到门口,却突然听到了老先生的声音,“嘿,石,你这么晚出去?我很快就要锁门了。”
我回头一看,感情这位老先生假寐着打盹,来来往往的事儿他比谁都清楚。于是我陪着笑脸说,“我想出门买点儿喝的,你们美国的茶我不太喝的惯。”
老先生点了点头。手一指。“出门右转,三百米地样子有一间stanrbucks。”
“多谢了!”说完,我大步流星的出了门。往老先生指点的方向走去。
买了两杯特大杯的咖啡出门,我看到路边有家卖酒的店,想了想,还是走进去了,要了一瓶十八年的苏格兰威士忌,装在纸袋子里,拎着回宾馆。
经过柜台的时候,我跟老先生打了个招呼,“嘿,老先生。我回来了,买了瓶威士忌,您要不要来点儿暖暖身子?”
老先生倒是不客气,点了点头,“谢谢你,石……”说着话儿从身后取出个杯子。
我从纸袋子里拿出那瓶酒,拧开瓶盖给老先生倒了一些。
大概到大半杯的时候,老先生摆摆手,“ok。够了,再多就不是暖身子而是酗酒了。”说完,他看着我拧上瓶盖,又说,“你眼光很不错啊,这种牌子的威士忌有一种天然的烟熏麦子的味道,你们东方人很少会有挑这个牌子的。”
我笑了笑,虽然老先生说的是实情,但是多少让人听了觉得太过于直白有些不舒服。国内的人习惯了含蓄地说话,这样的话是绝对不会说的,这可能就是文化的差异,在美国人的眼里,这样说话没有褒扬也没有贬低,仅仅只是一个正常的评价而已。但是听在国人耳朵里很可能不是如此。而且,西方人的很多东西到了东方的确会变味儿,比方说说红酒和白酒,我说的当然是干红和干白,之所以被称为干红干白就是因为采用葡萄原汁酿造并且在酿造的过程中将糖分全部去除了,可是东方人喝起来的时候往往要加上雪碧或者可乐,的确,如很多人所说的那样,要好喝了一些,但是加了碳酸饮料又会让酒重新有了糖分,并且其中的二氧化碳还会破坏酒液中丰富的氨基酸。这样一来,实际上就跟普通的葡萄酒没有区别了,根本不必费心去喝什么干红。
即便我已经有了这样的认识,但是习惯使然,听了老先生这么直白的话还是多少心里有些疙瘩,“东方人喝威士忌的时间比较短,多数人还处于跟风的状态,不是太注重酒本身的味道而是注重环境和气氛,这也是比较正常的。”
老先生翻了翻眼睛,“孩子,我觉得你好像身上带着一股怨气,这样不好。要阳光一些……”
我一愣,不知道老先生怎么会突然有这样的一句话。看看他,他已经悠然自得的开始品尝手里的威士忌了,并且还微微的点头赞叹,大致是夸这瓶酒不错的意思。
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于是我便将酒重新装回到纸袋子里,打算转身上楼了。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这个世界便有了光。上帝说,要有爱,于是他的仁慈之心便遍布这个世界。孩子,你回答我一个问题,诺亚方舟上,上帝让诺亚将每种动物带走了几只?”
老先生的问题很奇怪,不由得吊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回过头仔细的打量了一番这位老先生。从头到脚看了不下三遍,无论如何都是个普通老者的样子,昏昏欲睡甚至有些眼屎迷离的双眼,配以昏暗的灯光,以及那颇有点儿殖民色彩的高高地木质柜台,还有柜台后那象征着三四十年代风格的钥匙架,不管怎么去观察,这个老者都是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开旅店的老者。可是。他为什么会说我身上带着怨气,并且突然问起这样的一个问题呢?
不过,诺亚方舟的故事我是知道的。这是《圣经创世纪》里地一个故事,说的是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被上帝降罪到人间,亚当活了九百多岁才死去,留下了无数子女,之后,该隐诛弟,人类开始自相残杀,上帝觉得这样的人间太丑恶了。
可是却又有怜悯之心。因此找到了一个叫做诺亚的人,告诉他七日之后就将水淹整个世界,让诺亚在七日之内用哥斐木造出一支方舟。将世界上的动物选择出洁净的畜类带走七对,不洁净的畜类一对,天上的所有飞禽各七对,最终世界上只有诺亚一家以及被他带走的动物活了下来。
可是,这个故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洁净的畜类七公七母,不洁净的畜类一公一母,飞禽七公七母,这就是上帝让诺亚带走的份额。”虽然想不明白,但是我依旧老实作答。
老先生又喝了口酒,点点头。“为什么鸽子是和平的象征,而乌鸦则被认为是不幸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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