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常山赵子龙?”张任大惊:“你就是长坂坡孤身救主,战百将,冲破百万大军,杀董卓军五十余将的常山赵子龙?”
“嗯!”小小赵云将嘴里的包子吞了下去,左手上拿的包子暂时没吃了,认认真真地对着张任点了点头,然后微带歉意地道:“其实我不想杀人啊,但是他们围攻糜夫人和小阿斗,小云很生气……就哎呀,真不好意思。”
张任的脸上显示出一抹激动的潮红来,她对着赵云恭敬地一揖,全然不顾小小赵云的岁数比她小很多,然后用充满欣赏的语气道:“冲阵扶危主,您的忠义,是我学习的榜样!”
张任自认为自己是西川第一忠臣,对刘璋的忠心可昭曰月,后来她听说公孙军中也有一名忠义的大将,在长坂桥为了救出自己的少主,单身冲杀入百万大军,后来被围,又背着少主杀出一条血路,这样的人顿时在女文青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这事情其实很容易理解,自古以来,文青最容易被别人的英雄事迹感动。倒是麻木的普通人对别人的忠义行为往往报持着一些批判式的恶意,例如有些不知耻的人就认为临危救主什么的只是奴才行径,还有些自己没心没肺不做好事,就以为做好事的人都是在表演做秀一样。
文青这种东西,虽然是种病得治,但实际上古往今来赞颂英雄的诗歌,都是出自文青之手,绝不会是出自文盲之手。
张任恭敬地对着赵云行了一礼,激动地道:“我终于见到了您这位忠义之士。”
“啊?忠义是什么?能吃吗?”小小赵云一脸茫然。
“扑哧!”张任一口鲜血差点夺喉而出,她打了个跌,差点摔倒在地,好不容易才站直了身子道:“英雄说笑了。”
小赵云嘻嘻一笑,开心地道:“其实我不太会说笑话,我最擅长的是唱歌,你听我给你唱一个……”
小赵云清了清喉咙,认真地唱道:
在三国时代有种奇妙的舞步每当军心涣散跳起这舞说不出的舒服他的发明者是那高大的吕布据说他还会边骑马边跳舞还一边换衣服为了要学会这奇妙的舞步孔明亲自出马暗地埋伏……再经过几次的试探和深入孔明发明出另一套舞步对抗那吕布与其说那是一种打仗的舞步不如说是一种诡异的战术加上奇特音符它让累人的战争提早就结束双方放下武器一起跳舞……噗通,这一次张任彻底地摔倒在地,被黑丝包裹的美腿还抽了两下筋。过了好半天,小赵云的歌都唱到第二遍了,张任才抹着汗水从地上爬了起来。
“你……你不是那个冲突长坂坡的英雄,绝对不是!”张任郁闷地大叫道:“你肯定是个骗子!”
“不对啊,我就是常山赵子龙。”小赵云认真地道:“好孩子不说话谎,说谎的不是好孩子……哎呀,我这样说好像也不对,马谡就是个好孩子,但她也爱说谎。这句话要改,嗯,我看看,改成这样吧……好赵云不说谎,说谎的不是赵云,嘻嘻!”
张任已经忍无可忍了,文青这种东西,最怕梦醒。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有可能是唐僧。会飞的不一定是天使,也有可能是鸟人。这个道理很简单,但要让文青接受却很难。文青通常都被会这些事情的真相弄得鲜血淋漓,悲痛欲绝。
她刷地一下翻身上了自己的黑煞兽,将手上的铁枪横在胸口,大声道:“你肯定是假的,我不管了。现在你是入侵西川的坏蛋,咱们来决一死战。”
“啊?寻真先生说,要活捉你,不能让你死。”小小赵云将手上的涯角枪挥了挥,嘻嘻笑道:“不要决一死战,死呀死的不好,放下武器一起跳舞不好吗?我和吕布都做了朋友了。”
就这么说着说着,大战就已经一触即发了。
黑甲、黑盔、黑丝袜、黑马、黑色的铁枪……长腿妹子整个人的格调都是黑色的。
银甲、银盔、白包子、白马、银色的长枪……小小赵云整个人的格调都是白色的。
两人在金雁桥上这么一站,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顿时让所有人的眼睛感觉到有点不能适应。
暗金的光芒同时在两人的头顶上冲起。
“金雁枪王”
“天下无双”
在那依稀、恍怱的刹那,孙宇突然感觉到这一战是宿命,是不可避免的必然,也许自纳米机器人从传国玉玺里面飞出的时候开始,这一战就静静地等待了两百年,它必将发生,无可避免。
“看枪!”长腿妹子飞马向前,黑色的铁枪幻化出七道枪影,正是“七探”,她的“七探”虽然只是初学乍练,但却已经变成纯熟异常,童渊学得对,一个有百鸟朝凰枪法做基础的武将要学会七探蛇盘枪法,只需要一瞬间的顿悟,并不需要长时间的演练。
小小赵云轻咦了一声:“姐姐,你的枪法和我一样哎!”
银色的涯角枪也立即飞起回敬,小小赵云的“七探”与张任的“七探”在半空中相迎……十四道枪影立即纠缠在一起,瞬间变成十四式朝凰,然后变成铺天盖地,看都看不清楚的十四式百鸟,漫天都是枪影,漫天都是破空之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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